广西河池,五自管理模式让乡村变得更美
“美丽广西·清洁乡村”活动的关键,在于如何广泛发动群众参与。广西河池市创造性推行“*领民办,群众自治”模式,通过加强基层服务型*组织建设,构建*群理事会等做法,让群众在清洁乡村中自我规划、自我筹资、自我修建、自我使用、自我管理,激发巨大能量。
群众民主议事决策,发挥群众自治作用
“不乱丢垃圾,每户每月两元垃圾处理费,每月开展两次卫生死角大清理。”这是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卡马村“ 清洁乡村”村规民约部分内容。有了村规民约,原本脏乱差的卡马村成了清洁的典型,附近村纷纷前来取经。村民何浪涛说:“多数人同意了,不遵守是要被戳脊梁骨的。” 河池把村民自治引入“清洁乡村”活动中,发挥村民集体议事决策在村级社会事务管理中的作用。 群众大会议定村规民约。先由乡*委就群众的普遍愿望提出议题,再由村“两委”专题商议, 由群众大会 议定,使村规民约充分体现*群两方面声音。除了村级全覆盖,河池还有个屯制定了“清洁乡村”村规民约。 *群理事会议定屯级事务。以屯为单位,选出1-2名农民*员代表,以及4-5名群众组成屯级*群理事会,专门负责商议屯级经济社会事务。目前,河池市已经成立个屯级*群理事会,成为清洁乡村的“助推器”。 上下左右联评联动,强化群众自我监督
村民韦某在路边乱放了一堆蚕沙,村干部多次敦促其整改无果,村理事会请人清理,元费用从韦某享有的集体资金中扣除。一招群众自评的“利益扣除法”,警示了“钉子户”。 河池推行“清洁乡村”群众自评、村屯互评、上级考评,并探索实施“利益扣除法、声誉减损法、优胜受益法”,形成“三评三法”联评联动机制,增强群众监督和组织考评的权威性和实效性。 利益扣除法,组织群众自评。理事会按照村规民约,每周组织一次开展自查,对违反环境卫生规定,先责令限期整改,逾期不整改则由理事会请人清理,费用从个人在村集体资金或生态公益林资金份额里扣除。 声誉减损法,组织村屯互评。通过村与村、屯与屯之间相互监督,户与户、人与人之间相互提醒,每季度开展一次互查评议活动,结果进行排名并公示,褒优示劣。 优胜受益法,进行上级考评。设立清洁乡村以奖代补资专项基金,每年评比“清洁村、清洁屯、清洁户”,给予适当奖励,调动群众的积极性。 本文为原创内容,转载请注明出处 赞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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